谭坤律师*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所副主任兼婚姻事务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个人简介: 谭坤律师,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在这十... 详细>>
律师姓名:谭坤律师
手机号码:13375712805
邮箱地址:35974462@qq.com
执业证号:13301200911857140
执业律所: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街 1 号世创国际大厦 1105 室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只是参加一个“以房养老”的理财项目,未想抵押房产后竟丧失房产的所有权,这是怎么回事?下面,小编为您解惑。
案例:
高大妈经朋友介绍,得知了一个名为“以房养老”的理财项目。只要高大妈将自己房产的房产证抵押,便可以拿到一大笔借款,这笔钱可以放在他人手里做理财,理财期限为12个月,每个月返给高大妈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三。巨大的利益诱惑着高大妈,在朋友鼓动下参加了这项目,没有仔细阅读相关的合同条款,并在在公证处签订了《借款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券文书公证书》《委托书》及《公证书》等大量文件,也把房产证和身份证交出,还办理了房产抵押手续。
不久后,高大妈的房产竟然被卖出,这是何故?调查后发现原来高大妈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公证处签署的是全权委托书,这种委托可以授权对方用各种形式处理房产,且原本双方谈好理财期限为一年,但在合同中,债务履行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时间到未能还款,高大妈的房屋就被卖出。
银行按揭贷款,到期未还款怎么办?
用房子抵押给银行到期后,需要把钱还了才能解抵押,如果到期后没有钱还的话可以向银行要求展期(延期)最长可以延期半年,如果你还还不上的话银行就会处置相关抵押物,处置流程如下:先到法院起诉后,后法律师函给借款者;法院调查后作出判决;借款人无力还款的,对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拍卖后的价款用于还贷,多余的房款则可归还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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