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坤律师*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所副主任兼婚姻事务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个人简介: 谭坤律师,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在这十... 详细>>
律师姓名:谭坤律师
手机号码:13375712805
邮箱地址:35974462@qq.com
执业证号:13301200911857140
执业律所: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街 1 号世创国际大厦 1105 室
生活中的赠与行为想要更保障的,可以做了赠与公证。怎么走赠与公证程序呢?办理赠与合同公证,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共同到公证机构办理,下面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到哪申请赠与公证
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的,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共同向一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赠与合同签订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办理赠与书、受赠书公证的,分别由赠与人、受赠人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赠与书、受赠书签订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如赠与的财产为不动产,也可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办理赠与公证所需材料
1、赠与人、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如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
2、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地产权证、存折、存单、车辆登记证、股权证明等。
3、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文本。
4、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代理人应提交有监护权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赠与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申办赠与公证,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如亲自到场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公证员上门为其办理。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可单方撤销赠与。
3、赠与财产如为共同共有(如夫妻共有财产),需共有人(如夫妻双方)共同赠与。
4、赠与财产如为不动产或其他依法应当进行登记的财产,办理赠与公证后,还应当到相应的登记机构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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