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坤律师*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所副主任兼婚姻事务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个人简介: 谭坤律师,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在这十... 详细>>
律师姓名:谭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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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301200911857140
执业律所: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街 1 号世创国际大厦 1105 室
常看电视剧的人会知道,特别是那种八点档的狗血的家庭伦理剧,里面动不动就涉及到豪门的继承权的纠纷,常见的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纠纷,虽然是电视剧的剧情,但艺术来源于生活,生活中确实也有各种的继承权纠纷,今天小编就来跟你讲讲关于遗嘱继承的那些事。
一、什么是遗嘱?什么是遗嘱继承?
遗嘱是指符合立遗嘱条件的遗嘱人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把自己的个人财产、分割为个人所有的共有财产的份额及其他事物在自己死后留给指定继承人,并交由继承人处分的的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遗嘱意愿对遗产进行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又称为“指定继承”,当然,所要继承遗产的遗嘱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二、遗嘱继承的效力是怎样的
通常来说,继承的方式有四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以上的四种继承方式通常只会出现一种继承方式,但由于被继承人的疏忽造成多种继承方式出现的,遗赠扶养协议的继承效力是最高的,接着是遗赠和遗嘱继承,最后才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的遗产的比例应当是均等的,尽到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反之,则可以少分。
三、遗嘱继承有哪些条件
1、该遗嘱合法有效。遗嘱是否合法有效,是判断继承人能有继承遗产的根本,无效的遗嘱不能继承,根本就不存在遗嘱继承纠纷。遗嘱合法有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立遗嘱人有能够立遗嘱的能力且该遗嘱要是合乎法律的真实意思表示、形式要合法及处分的遗产必须是个人所有的财产。
2、指定继承人要有继承权。遗嘱继承区别于遗赠的地方就在与遗嘱继续要求的对象是属于法定继承范围内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或者是在遗嘱继承之前丧失了法定继承权的,即便是有遗嘱,也是不能继承遗产。
3、除遗嘱外,没有赠与扶养协议。赠与扶养协议在这四种方式中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有赠与扶养协议和遗嘱时,须按照赠与扶养协议约定的方式继承。如果赠与扶养协议对部分遗产没有做约定的,没有约定的部分可以做为遗嘱继承的部分。
立遗嘱的行为是对个人遗产的分配,必须保障遗嘱人立遗嘱时意识是清醒且是自由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得以欺诈胁迫的手段逼迫他人,立遗嘱时要有相关的见证人,最好是能进行公证,保障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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