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坤律师*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所副主任兼婚姻事务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个人简介: 谭坤律师,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在这十... 详细>>
律师姓名:谭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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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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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谈判时对发行的债务股票等等进行谈判。融资谈判的内容一般会涉及到融资的条件、融资的成本、支付的方法等等相应的问题。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融资谈判的基本条件是什么的相关资料。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融资谈判的基本条件
在融资谈判中涉及的条件很多,但最基本的条件有:
(一)融资谈判的关系人。也就是参加谈判的当事人,一般是双方,但有时候也可能不止双方。在世界银行贷款中,谈判双方就是我国代表团和世界银行代表团,但在合资经营谈判中,若合资是三方的话,那么合资谈判的关系人就是三方代表。
(二)一定的经济利益。也就是说当事人参加谈判的目的都是为了争取各自的某种经济利益。政府贷款中,借款国的目的是为了引进资金,以发展本国经济;而贷出国的目的并非像一般商业贷款那样寻求高额利润,而是带有某种附加条件,或者是政治目的,或者是另一方面的优惠等。
(三)当事人都必须进行协商。也就是说,当事人都必须为了寻求各自都能同意接受的条件而进行协商努力。
以上三个基本条件是融资谈判中不可缺少的条件,缺少任意一条,融资谈判都无法进行。
二、融资谈判的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是一切经济工作的首要原则,融资也不例外。为了使融资谈判成功,参与谈判的任何一方首先要抱有合作的诚意,以诚意感动对方,取得对方的信任。在谈判过程中,双方是否都讲信用,是否都诚实可靠,这是奠定谈判成功的基础。
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必须做到:①恪守信用,遵守自己所作的诺言,此乃取信于人的核心。②信任对方,这是谈判的基础,也是取信于人的方法,只有信任对方,才能得到对方的信任。③绝不轻诺,没有考虑成熟不能表态,这是守信的重要保障。④诚恳待人。
(二)平等互利原则
平等互利既是国际政治交往的基础,也是国际经济交往的基础。在国际融资谈判中也应当遵循在平等基础上相互实现各自经济利益的原则,这不仅是融资谈判能否成功的前提,也是市场经济规律所决定的。
在融资谈判中,无论双方的国家力量如何,也无论双方金融实力的强弱差别多大,谈判的结果应当符合双方的利益。美国尼仑伯格曾说,“成功的谈判是每个人都赢。”这就是说,在制订融资谈判目标、计划和策略时,应当从双方的需要考虑,将谈判成功的希望奠基于双方需要的满足上。当然互利并非是双方所得的好处绝对相等,只能是在平等的基础上,经过艰苦的谈判,在双方当时利害状况下,达到能够为双方都接受的一种相对互利。
(三)相容原则
所谓相容,指在谈判中双方都要有较强的忍耐性,要心胸宽广,豁达大度,能进则进,该退则退。在遇到难题时,能主动退让,以退为进;而当情况对自己有利时,又能够抓住机会,主动进攻,以对方易于接受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图,使对方接受。这就是说,在融资谈判中,要善于将原则性和灵活性高度结合,这样才有可能实现预定的融资目标。
(四)守法原则
任何经济工作都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融资谈判尤其是这样。它不仅要受本国金融法规及经济政策的约束,同时还要受贷出国金融法规以及国际公约或国际惯例的制约。因此,在谈判前就应该熟悉和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准备工作;在谈判中要注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这不仅关系到融资谈判是否成功,而且关系到国家的声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融资谈判的基本条件是什么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融资谈判的基本条件一般是基于一定的经济利益的基础上所进行的,没有利益也就没有谈判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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