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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坤律师 谭坤律师*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所副主任兼婚姻事务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个人简介: 谭坤律师,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在这十...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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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谭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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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301200911857140

执业律所: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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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离婚时分割财产的思路有哪些

  财产是我们安身立命之本。婚姻虽然完结,日子还是要继续。处理时的财产,和处理一个人的财产相比,情况大有不同,这至少是牵扯了两个人,而两个人从建立婚姻到结束婚姻的过程中,两个人的财产不断校长、增减、分合、财产数量早不同于当初。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分割财产时有很多因素都需要考虑,如:离婚时一方的过错,以防生产生活的需要,某项财产本身的特点等。

  所以,我们认为离婚时,分割财产的思路一般分三步走:

  第一步:夫或妻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第二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能协商处理的,按协议处理;

  第三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由上的三步思路可知,分割离婚财产之前,先理清离婚时要处理的那些财产在婚姻关系中是归谁所有。

  确定财产归谁所有是有依据的,这个依据或者是法律的规定,或者是夫妻双方的约定:前者指法律对夫妻和婚后所得财产应归谁所有做出了规定,规定为归夫妻共同所有;后者指夫妻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婚后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约定为归夫妻共同所有或者归夫妻一方所有。

  1、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得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资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中确定只归夫妻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3、夫妻共同约定财产归谁所有

  夫妻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婚后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达成《夫妻财产协议》,约定财产为归夫妻共同所有或者归夫妻一方所有。只要夫妻对财产归属所作的约定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这一约定就有效,而且其效力高于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通常明晰、便利,绝不仅仅是离婚时才有用武之地,掌握了约定财产制的相关要点,有利于夫妻妥善、灵活地处理婚姻关系中的财产问题。聪明的您不妨善用“夫妻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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