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坤律师*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所副主任兼婚姻事务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个人简介: 谭坤律师,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在这十... 详细>>
律师姓名:谭坤律师
手机号码:13375712805
邮箱地址:35974462@qq.com
执业证号:13301200911857140
执业律所: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街 1 号世创国际大厦 1105 室
现实生活中,一些婚后多年的夫妻往往会因为一些自身或者其他的一些因素而无法生育子女,那么收养孩子也成为了不少喜欢孩子夫妻的一种选择。如何能够正确,合法的收养孩子,应该需要做的一些程序是什么?收养孩子后应该尽的义务有哪些?在哪里办理收养登记等等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夫妻双方想要顺利进行收养的,不管是收养人、送养人、还是被收养人都必须了解这些知识。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收养人所需要的条件
首先收养人是无子女,并且拥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身体健康;收养人年需满三十岁;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满足以上的基本条件,收养人就可以申请收养登记。
二、被收养人被收养所需要的条件
被收养人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被收养人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且不满十四周岁;生父母有特殊困难且无力抚养不满十四周岁的子女;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三、收养人应该做的几点登记程序
1、收养人需向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如下证件和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四、送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收养孩子涉及到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以及孩子成人后对老人的赡养,还有一些遗产继承的问题。在收养人下决心要收养孩子前,一定要仔细考虑好以后将会面对的各种问题,做出自己合理的判断,对自己,也对孩子负责。另外收养孩子要依法进行,避免一些矛盾与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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