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坤律师*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所副主任兼婚姻事务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个人简介: 谭坤律师,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在这十... 详细>>
律师姓名:谭坤律师
手机号码:1337571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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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301200911857140
执业律所: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街 1 号世创国际大厦 1105 室
在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就不可避免的需要协商,那么在不需要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给与孩子多少抚养费呢?孩子抚养费包括什么呢?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关于这些问题,小编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抚养费的包括的项目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我们可知,抚养费是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而且抚养费需要按照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三、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面的标准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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