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谭坤律师服务网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谭坤律师 谭坤律师*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所副主任兼婚姻事务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个人简介: 谭坤律师,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在这十...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谭坤律师

手机号码:13375712805

邮箱地址:35974462@qq.com

执业证号:13301200911857140

执业律所: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街 1 号世创国际大厦 1105 室

律师文集

哪些情况算重婚?哪些情况不属于重婚?

  哪些情况算重婚?哪些情况不属于重婚?重婚,不但严重违反社会道德,更是一种犯罪行为。重婚结成的婚姻必然是无效的。请看下文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

  1、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特规定如下几种情况不属于重婚行为:

  1、有配偶者与他人偶尔通奸;

  2、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

  3、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有事实婚姻;

  4、有配偶者被拐卖后被迫再次成亲的。

  2017重婚罪怎么处罚?

  《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仅承担重婚的民事责任。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浙ICP备17000796号-1 浙公网安备33011002013529 Copyright © 2018 www.hztk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337571280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街 1 号世创国际大厦 1105 室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