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坤律师*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所副主任兼婚姻事务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个人简介: 谭坤律师,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在这十... 详细>>
律师姓名:谭坤律师
手机号码:13375712805
邮箱地址:35974462@qq.com
执业证号:13301200911857140
执业律所: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街 1 号世创国际大厦 1105 室
有句话说这么形容欠债的人:借钱的是时候是孙子,还钱的时候是大爷,这话可以反映出来讨债有多难了。但再难、再愤怒,也不能为了追债,置法律于不顾。否则触碰了法律这条高压线,债追不回来还受到处罚,赔了夫人又折兵。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时扣押东西,是解决债权债务纠纷非常有效的一种方法。看似没错,因为没钱还债那就要东西来换天经地义,但是,“扣押东西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一种典型的“非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其违法性主要表现在非法采用强制手段剥夺对方对车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妨碍对方行使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严重的侵权行为。
实施侵权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扣押东西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如果是债务人无钱还债,同意以扣押的财物抵偿债务,那么这种做法是合法的就毋庸置疑了
非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包括
债权人(或委托代理人)私自扣人、扣钱、扣物、扣货是非法行为。
行骗行抢,行贿受贿、打人伤人、暴力胁迫、毁人财物也是非法行为。
非法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身体健康,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侵害他人名誉、肖像权、监护权、著作权、发明权等。
侵害第三者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讨债时,时刻把讨债的合法性放在首位,只有这样才不至于把本对我们自己有利的讨债问题转变成为触犯法律的行为。
当然,被讨债时对侵犯自己权利的事也不要因为还不上债而选择听之任之,而是学会保护自己的其他合法权益。
这样说不是让被讨债的人有恃无恐而赖账,因为不能用非法手段解决债务纠纷,法律武器也能很好的、有力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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