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坤律师*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所副主任兼婚姻事务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个人简介: 谭坤律师,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在这十... 详细>>
律师姓名:谭坤律师
手机号码:13375712805
邮箱地址:35974462@qq.com
执业证号:13301200911857140
执业律所: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街 1 号世创国际大厦 1105 室
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有防范火灾发生的风险意识,一场火灾对人身、财产都存在很大伤害。物业在日常管理中,也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那么家里失火物业有救火职责吗?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家里失火物业有救火职责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仅对小区公共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安全秩序负责,如果只是因为业主个人原因导致失火的,物业并没有责任,但发生火灾时,物业要协助做好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物业存在以下过错行为的,应对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1、消防管道无法供水;
2、疏于对公共区域的安全维护;
3、消防通道堵塞;
4、其他消防设施故障,如预警灯故障、消防栓出水慢、消防栓有水但无卡扣等;
5、未及时发现险情或配合灭火;
6、无消防设施。
小区物业有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及内设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2、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员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指导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3、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由本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4、组织防火检查,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落实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担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7、物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将对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单位分级管理的规定报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属于市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的,报市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不属于市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的,报区分所有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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