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坤律师*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所副主任兼婚姻事务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个人简介: 谭坤律师,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在这十... 详细>>
律师姓名:谭坤律师
手机号码:13375712805
邮箱地址:35974462@qq.com
执业证号:13301200911857140
执业律所: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街 1 号世创国际大厦 1105 室
工商登记是政府在对申请人进入市场的条件进行审查的基础上,通过注册登记确认申请者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资格,使其获得实际营业权的各项活动的总称。公司在合并的过程中,需要办理哪些登记?怎么办理?
1、公司新设合并登记程序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新设公司应办理设立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
(1)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A、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开业登记材料;
B、《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C、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和合并各方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合并的决议(主要写明由哪些公司合并以及合并的主要内容);
D、合并各方在报纸上发布合并公告的凭证;
E、合并各方各自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F、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合并解散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A、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B、《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C、合并各方的合并协议;
D、公司股东会同意合并和注销的决议;
E、公司在报纸上发布三次合并公告的凭证;
F、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注6;
G、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2、公司吸收合并登记程序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后存续,被吸收公司解散,合并后存续公司应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
(1)合并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A、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B、《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C、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和合并各方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合并的决议(主要写明由哪些公司合并以及合并的主要内容);
D、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合并公告的凭证;
E、合并后需解散公司各自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F、公司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写明合并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G、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H、由新一届股东会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B)》,若有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还需提交职代会选举的职任文件;
I、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J、《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K、《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L、《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
M、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N、合并后需解散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O、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2)合并后解散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A、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B、《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C、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
D、合并存续公司股东会同意合并的决议;
E、公司股东会同意合并和注销的决议;
F、公司在报纸上发布三次合并公告的凭证;
G、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H、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I、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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