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坤律师*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所副主任兼婚姻事务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个人简介: 谭坤律师,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在这十... 详细>>
律师姓名:谭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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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301200911857140
执业律所: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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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常情况下,财产所有人对财产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财产有可能与主体相脱离,成为无主财产。那么无主财产认定条件有哪些?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
无主财产认定条件有哪些?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成立,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需要认定的财产必须是有形财产。无形财产或者精神财富,不能成为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对象。
2、财产所有人确已消失或者财产所有权人不明,权利。的归属问题长期无法确定。
3、财产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其无主的持续状态超过一定期限。财产无主的情况,大致又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形:所有人不明的蝴藏物、隐藏物被发现;遗失物(包括源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等)被拾到,经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公告招领满一年无人认领的财物;无人继承的财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全部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情况下的遗产.
4、财产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如果产所有人不明,停靠在海边的船舶所有人不明等等。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诉讼程序
1、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2、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
3、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4、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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