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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坤律师 谭坤律师*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所副主任兼婚姻事务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个人简介: 谭坤律师,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在这十...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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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女职工流产假规定

  2017年女职工流产假规定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女职工三期内享有特别的劳动保护,那么女职工怀孕流产能不能依法受到劳动保护呢?下面介绍2017年女职工流产假规定。

  2017年女职工流产假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需要提醒的是,各地计划生育条例一般会规定晚育可享受延长产假,延长天数可参照当地规定执行。

  流产假期间工资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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